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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力股份(603194)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中力股份中力股份(SH:603194)2025-10-29 18:2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在选举 两名以上的董事席位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 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 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指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下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