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信息要简明清晰[3]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披露形式与方式 - 公司披露信息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8]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8]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8]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1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20]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3项内容[22] 定期报告变更与审计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2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5][26] 特殊情况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3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4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4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44]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45]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48]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6] 股票相关披露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0]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公司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核查[51]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实施方案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实施公告[6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60]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2]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6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按要求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73] 管理与监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69][70]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70] - 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71]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定期检查并督促改正问题[73] 其他管理规定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79]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81]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8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财务监督[8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8]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并按计划执行[89]
安达维尔(3007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