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