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制度适用与知情人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等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可能知悉非公开重大事项人员特定时段不得买卖股票[11] 档案与报告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5]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分、子公司有内幕信息时负责人应报告并配合登记披露[17] - 股东等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及告知情况[17] - 知情人登记先告知董秘,其组织填写核实后报备[17] 责任与流转规定 - 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7] - 公司及子公司部门间流转内幕信息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8] 违规处分 - 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损失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0] - 处分可单处或并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2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