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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木集团三木集团(SZ:000632)2025-10-29 18: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即总经理,以下统称 总裁)、副总裁(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人员。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