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