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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星辉环材星辉环材(SZ:300834)2025-10-29 18: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