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星辉环材(3008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星辉环材星辉环材(SZ:300834)2025-10-29 18:2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 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召集人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 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 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