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论证与决策。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金、 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