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 制度接受审计检查和审计监督。公司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 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条 内审部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 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 内审部人员应同时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清正廉洁、 1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