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交易审议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12]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0] 理财与担保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6]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5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