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华强科技华强科技(SH:688151)2025-10-29 18:2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 连续2次未参会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保障知情权[2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0]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30] 细则说明 - 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34]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