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强科技华强科技(SH:688151)2025-10-29 18:29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通知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16] 决议与表决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报告与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若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4]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应通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并及时披露,也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事项,成员有意见可书面反馈,有误时秘书修改[18] - 请中介机构列席需签保密协议,费用由董事会经费支付[19]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利害关系成员须回避[19]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19] - 会议议案包括内控体系、聘请中介等内容[2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和联络,内审部门是常设部门牵头工作[22] - 会议专项意见等结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书面报董事会[22]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22]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4] - 委员会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公司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