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688093)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与维护担保管理制度等职责[8][9] - 内审部门负责审核担保合同等职责[9] 担保要求 - 申请担保人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标的物价值不应低于担保额度;第三方保证,企业净资产值至少应为担保额两倍[12] 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5] - 除特定情况外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7] 合同审查 - 担保合同需由内审部审查,必要时交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19] 反担保手续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部会同内审部完善法律手续[19] 担保检查 - 一年以内或风险较大的担保业务,每月跟踪检查一次;一年以上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后三天内向财务总监汇报[22] 债务通知 - 担保期半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其他提前二个月通知[22] 负债处理 - 被担保人出现财务恶化等情形,按会计准则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23]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等情况,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通报董秘报董事会[23]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担保事项后,按要求报送交易所并披露相关总额[27]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7]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责任部门及时告知相关部门[2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改、解释并报股东会审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