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 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