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宝立食品宝立食品(SH:603170)2025-10-29 18:59

会议与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责,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制定30项制度,1 - 14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公司股份与股东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16][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1] - 多项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20][31]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0]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37] 监事会与监事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3][5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