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300436) - 关联交易规则(2025年10月)
广生堂广生堂(SZ:300436)2025-10-29 18:5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行动一致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销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6]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6]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等[17]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会议批准,有利害关系人士应回避表决[17] 关联交易事后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公司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20年[31]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执行无重大变化可免部分程序[22]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或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预计并披露审议[2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3]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3] 关联人资金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资金资助,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并披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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