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明牌珠宝明牌珠宝(SZ:002574)2025-10-29 19: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1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8亿元人民币[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28亿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71385217股,占比39.66%[16] -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认购70025035股,占比38.90%[16] -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1349923股,占比6.31%[16] - 绍兴县携行贸易有限公司认购6944715股,占比3.86%[16] - 绍兴县博时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674966股,占比3.15%[16] - 绍兴县联众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674966股,占比3.15%[1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5人)等四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2]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