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00257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审议决策 - 特定事项、行使特别职权等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5]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5] 资料与保密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十年[6]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及决议保密[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审议决策 - 特定事项、行使特别职权等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5]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5] 资料与保密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十年[6]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及决议保密[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