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688658)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修订《公司章程》,原“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2] - 拟修订和制定10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2] 公司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19]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