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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股份(600348) -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阳股份华阳股份(SH:600348)2025-10-29 19:30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管理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切实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公司 的内、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职工董事可以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