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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SH:600726)2025-10-29 19: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为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1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