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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SH:600726)2025-10-29 19:30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一条 为强化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华电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