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前提下,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等方式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为现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表决、通讯表决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表决方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 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 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