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 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成员中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 1 2 进行披露。 确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 员资格。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按照公司相关性原则,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