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 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 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 1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 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 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 年报信息披露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