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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镇洋发展镇洋发展(SH:603213)2025-10-29 19:30

第一章 总 则 浙 江 镇 洋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