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0007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神科技华神科技(SZ:000790)2025-10-29 19:31

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等涉资超规定需及时报告[9]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2]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特定交易达标准需及时报告[9] - 关联交易达标准需及时报告[9] 责任分工 - 董事会对信息报告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6] - 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报告人[6] - 高管对报告人有督促义务[7] 报告要求 - 特定情形信息一个工作日内报告[9] - 超交付期限未完成定期报告进展[15] - 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送董事会[14] - 第一时间通知董秘及代表并送交资料[15] - 报告人学习使信息合规[16] - 董秘可随时了解情况,报告人如实说明[16]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索赔[18] - 不履行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等[18][19] 其他说明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