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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0008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5-10-29 19:30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 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董 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以及《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选举、解任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当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 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 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 在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