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4][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19][20] -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党委书记等可列席[21][22] - 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意见一致共同决策,不一致由总经理决策[21] 报告职责 - 总经理应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25] - 需向董事会报告内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27] 人员职责 -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工作并主管相应部门[12]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拟定制度并保证财报真实性[14] - 总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参与重大决策[15] 细则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可修改细则并报董事会审议[29] - 细则依《公司法》等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9][3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