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中电港中电港(SZ:001287)2025-10-29 19:3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有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11]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聘任与解聘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解聘需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5] 其他细则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3]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