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0025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金新农金新农(SZ:002548)2025-10-29 19: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的评估报告[12]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召开[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0] 资料与保密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特殊情况不受此限[20]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成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工作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