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4]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相关信息后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2] 召集人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及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14]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董事候选人信息时,应说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的工作情况[15] 会议时间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其他会议要求 - 代理投票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置备于指定地方[20] - 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在指定地点登记[21]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人员额外经济利益[22]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会议报告相关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5] 表决相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计票监票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东会决议公告相关事宜[38]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多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等内容[39] 决议执行与实施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42] 决议争议处理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2]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45] - 公司有两种情形应修改本规则[4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6] 投票权征集 - 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汉威科技(3000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