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汉威科技汉威科技(SZ:300007)2025-10-29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特定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19]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7]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应在60日内补选[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5]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1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9] -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评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