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汉威科技汉威科技(SZ:300007)2025-10-29 19:3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3]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30] - 证券事务部负责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为日常主要负责人[3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5]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歧义时以中文为准[7] - 信息披露文件按规定时间报送深交所,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7]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在其他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8] 披露时间规定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业绩修正规定 - 最新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较大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18][19]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与快报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特殊情况处理 - 筹划重大事项不确定且知情人承诺保密可暂不披露[9]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5]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5] 股东及高管信息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报告并公告[33] 资料保存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3]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决定处罚或赔偿[4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