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报董事会批准[5]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通讯表决[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9]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