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3] 档案与细则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3]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表决通过后实施[15] - 细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普通决议批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