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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西麦食品西麦食品(SZ:002956)2025-10-29 19:3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执行年 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 1 页 共 5 页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