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0029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麦食品西麦食品(SZ:002956)2025-10-29 19: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7]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2] 内部审计工作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和问题,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审计委员会[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0]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2] 其他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10]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23]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