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0029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