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应确保登记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工作。证券中心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