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0007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除应具有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