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温 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