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002897)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意华股份意华股份(SZ:002897)2025-10-29 19: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8][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2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37]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3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对外披露[39] 材料保存期限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3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4] 其他规定 - 公司按深交所业务规则披露的信息应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渠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报纸和网站[48]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聘用合同应约定保密条款[50]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特定对象需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1]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发生,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52]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