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方式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6] 投票时间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0] 投票制度与限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与记录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7] 中小投资者权益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1]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27] 决议效力与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7] 其他规定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27]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9]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本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意华股份(002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