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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0008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鼎股份中鼎股份(SZ:000887)2025-10-29 19:3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 和全面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者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担任公司 的总经理。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总经理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 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