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0008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鼎股份中鼎股份(SZ:000887)2025-10-29 19: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2]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