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凯恩股份凯恩股份(SZ:002012)2025-10-29 19:32

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7625470元,股份总数为467625470股[6][13] - 各发起人持股比例: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工会65.25%、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23.01%等[1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等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9]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2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按规定报告、公告及限制买卖[27] 公司决策与治理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达到一定条件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董事会获股东会授予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相当于最近一期净资产值25%以内的决策权限[73] 股东权益与保护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起诉[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0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