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凯恩股份凯恩股份(SZ:002012)2025-10-29 19:3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利润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等[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会计政策变化未说明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包括每股收益等计算差错[8]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直接及主要责任人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责[12] - 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2]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0][21]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6] - 制度未尽事宜以有效法律法规和规则为准[16]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发布主体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7]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