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活动安排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10]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工作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8]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8]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 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9] - 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0]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调研和采访[13]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5]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5] - 公司人员活动内容需经其确认[16] 其他事项 - 通过多渠道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16]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16] - 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18] - 本制度2025年10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