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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兆龙互连兆龙互连(SZ:300913)2025-10-2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不符合规定应60日内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会议召开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2]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受阻可说明或报告[32]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2]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津贴与利益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3] 其他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6] -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